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4年真题)根据我国代表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的权利有( )。
(2014年真题)根据我国代表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的权利有( )。
admin
2021-01-07
22
问题
(2014年真题)根据我国代表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的权利有( )。
选项
A、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B、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C、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D、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答案
A,B,C,D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条规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根据上述规定第(4)项,选A项。根据上述规定第(3)项,选B项。根据上述规定第(2)项,选C项。根据上述规定第(1)项,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g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和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现甲国某申请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在甲国作出的一项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39题,单选)
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
某企业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以销售,造成消费者损害。关于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25题,单选)
村民王某创办的乡镇企业打算在村庄规划区内建设一间农产品加工厂,就有关审批手续向镇政府咨询。关于镇政府的答复,下列哪些选项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2010年卷一76题,多选)
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国、B国、C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42题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
《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4题)
关于英美、大陆两大法系特点的表述有:①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②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③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④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⑤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⑥以演绎法为主要推理方法;⑦诉讼程序传统上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一19题)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以下哪些选项关于我国选举制度代表候选人的提出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简述法律咨询的概念及其特点。
儿童阴囊急症包括
免疫应答的过程不包括
等于()。
下列测绘专业技术总结作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审核有关( )是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废物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这说明()。
在OSI参考模型中,(50)是最高层,直接向用户提供网络管理、电子邮件、远程登录、文件传输等服务。(51)功能为网络的建立、维持和释放数据链路,在数据传输时进行流量控制和差错控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