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dmin2009-08-08  41

问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选项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答案B

解析 甲、乙、丙对房屋各有1/3的份额,他们对房屋的共有属于按份共有。《民法通则》第78条第2款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即涉犀共有财产全体的处分,必须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行使,而不能由某一共有人或部分共有人行使。但是,如果共有人对处分共有物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按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本题中甲、乙二人合计份额为2/3,故应当按照甲、乙的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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