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依据何在? 如何评价法院在一审程序中的做法?

admin2014-02-10  19

问题 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依据何在?
如何评价法院在一审程序中的做法?

选项

答案不应当追加被告,法院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林乙作为继承人有权承担林甲的诉讼权利义务,法院变更为原告是正确的;林乙有权对诉讼请求进行变更,法院应予准许。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规定,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本题中原告只起诉了作者,法院不应将杂志社追加为共同被告。
   《民诉意见》第44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本题中林甲死亡后,其继承人林乙有权承担林甲的诉讼,法院应该变更林乙为原告。《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本题中林乙作为原告有权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应该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允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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