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债务人在( )的情形下,不可将标的物提存。

admin2009-05-27  40

问题 根据《合同法》,债务人在(    )的情形下,不可将标的物提存。

选项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B、债权人下落不明
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
D、债务人不愿直接向债权人履行

答案D

解析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一方的原因,而使债务人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向其交付标的物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有权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机构保存,从而完成履行债务,并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此外《合同法》第101条至104条还作了专门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指当债权人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了保护其期限利益不受侵害,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当债务人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保护,因此,债务人有权提前履行其债务。依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面履行债务,对于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行使拒绝权,借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债务人的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应当接受对方的部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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