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遗失一块手表,乙捡到该手表后以2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两年后,甲发现丙所戴的手表正是自己的那块。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遗失一块手表,乙捡到该手表后以2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两年后,甲发现丙所戴的手表正是自己的那块。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5-09
24
问题
甲遗失一块手表,乙捡到该手表后以2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两年后,甲发现丙所戴的手表正是自己的那块。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手表,但需要向丙支付2000元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手表,且无须向丙支付2000元
C、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手表,因为手表已经丢失了两年
D、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手表,因为丙善意取得该手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遗失物制度。《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本题中的情形是拾得人转让遗失物,对第三人而言,为了平衡所有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同时维护交易安全,对所有人物权的追及力有所限制。具体本题案情,虽然时间是2年后,但是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权利人救济的2年时间的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故此选项B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b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与妻子在农村务农,独生儿子小张已婚,与妻子杨某及小孙子大宝住在城里。某年2月,恰逢农闲时节,小张夫妇经商议,决定开车把父母从乡下接来小住数月,顺便也可帮忙照看其子大宝。不料在返乡途中,刚拿到驾照的小张缺乏经验,不慎将车开下悬崖,待发现时三人全部丧生。张
某作家在新书发布会的会场张贴了一张告示,上面标着新书的封面以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登记簿上签字。甲基于恶作剧的心理在登记簿上签字,对甲的行为如何认定()
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口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离开现场后,将手机丢到垃圾桶。甲的行为构成()
关于教唆犯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是()
甲和乙签订买卖电脑的合同,并约定先付款再发货。现甲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货款,乙交付电脑的履行期已到,则甲对乙享有的权利是()
下列情形中,可以成立单位犯罪的有()。
甲、乙系夫妻。甲在起诉离婚同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是()。
(2008年真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随机试题
疝修补术后出院指导正确的是()。
关于急性胃炎,下列错误的是
妇女带下色白,清稀如涕,无臭味,多属()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采用绝缘导线或塑料管明设。
控制电缆的额定电压宜选用()。
近年来,某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投资增长加速(尤其一些地区房地产投资过大),货币信贷增长过快现象,形成煤、电、油、运等供应紧张,物价增长加快的趋势。对此,中央银行采取了一系列货币政策措施加以调控,并已取得良好成效。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开发利用出版信息资源的方法和途径包括()等。
小明今年a岁,芳芳明年(a-4)岁,再过c年,他们相差()。
新到一个工作岗位,其他同事不理睬你,你怎么办?
在窗体上画一个名称为Command1的命令按钮,再画两个名称分别为Label1、Label2的标签,然后编写如下程序代码:PrivateXAsIntegerPrivateSubCommand1_Click() X=5:Y=3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