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马分肥”

admin2021-11-15  37

问题 “四马分肥”

选项

答案“四马分肥”是指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利润分配形式。1956年以前,国家规定私营企业和公私台营企业全年盈余按四方面分配:国家税金约为30%,企业公积金约为10% ~ 30%,职工福利奖金约为5%~ 15%,股东红利、董事、经理、厂长的酬金约为25%,称“四马分肥”。1956年, 私营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规定,原私营企业家不再参加原企业的盈余分配,而是按其拥有的股额由国家付给年息,一律按年息五厘付给。原订付定息7年,后又延长3年,1966年9月停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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