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2005年8月1日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丙银行为付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汇票金额为50万元,付款日期为2005年11月1日作为预付货款。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甲公司将资金足额注入丙银行,丙银

admin2014-02-27  24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2005年8月1日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丙银行为付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汇票金额为50万元,付款日期为2005年11月1日作为预付货款。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承兑协议,约定甲公司将资金足额注入丙银行,丙银行对该汇票承兑并收取费用。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作为预付工程款,并且在汇票上记载“只有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丁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2005年10月10日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银行进行了承兑。 2005年11月20日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付款,丙银行告知丁公司,甲公司并未向自己提供资金,拒绝付款。丁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公司认为丁公司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付款。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甲公司告知丁公司,乙公司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所以甲公司不能向丁公司付款。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正确的是:(    )

选项 A、丁公司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付款的证明
B、丁公司不能提供拒绝付款的证明的,不能对乙公司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C、丁公司应当自收到拒绝付款证明之日起3日内通知其前手
D、丙银行必须向丁公司提供拒绝付款的证明,不提供的,应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62条、第65条、第 66条的规定,ABC选项正确。根据第62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不提供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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