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5年。下列人员中,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为失踪人的有( )(2015年一专一第46题)

admin2019-05-29  37

问题 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5年。下列人员中,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甲为失踪人的有(    )(2015年一专一第46题)

选项 A、甲的妻子
B、甲的姐姐
C、甲的债权人
D、甲的外祖父

答案A,B,C,D

解析 关于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民法总则》没有规定,依然适用原来的规定。《民通意见》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据此,ABCD均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Wd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