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

admin2012-12-13  26

问题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40题)

选项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答案C

解析 A项考查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要约与承诺。《公约》第29条第1款规定,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付款交单的合同,乙公司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可以看作乙方发出新的要约,甲公司同意该变更视为承诺,合同已经由付款交单变更为货到30天后付款。因此,乙公司应以货到30天后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而不是付款交单的方式,A项错误。
    乙公司再次申请延期未获得甲方同意,说明第一份合同没有再次变更,乙公司应依约在货到30天后付款,题目中乙公司未付款,则乙公司对第一份合同已经构成违约。
    BCD项考查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一方预期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一方预期违约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他必须继续履行义务。
待甲方应当履行第二份合同时,甲方已经得知乙方资金紧张,且对第一份合同已经构成违约,可以通过这一行为推断出乙公司将不履行第二份合同的付款义务,因此可以停止履行第二份合同项下的发货义务。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B项错误。甲公司停止履行发货义务必须通知乙公司,C项正确。如果乙公司提供了付款保证,甲公司必须发货,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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