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的表述中,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dmin2009-01-19  30

问题 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的表述中,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当事人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C、某企业对原有工艺进行改造,原设计安装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已无须使用,可以在征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停止使用
D、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设立于该县境内的中央或者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检查

答案1,4,8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选项A正确。第41条第3款:“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故选项B错误。第26条第2款:“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故选项C正确。第14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因此,凡属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都有权进行检查,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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