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行政诉讼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有:( )
行政诉讼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有:( )
admin
2015-04-28
31
问题
行政诉讼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形有:( )
选项
A、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B、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C、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同时被告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D、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答案
A,B,C
解析
考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辩论的情况下,合议庭经过审理所作出的判决。主要有以下情况:(1)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2)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M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转委托代理是指在某种特殊原因和特殊条件下,代理律师将一部或全部的代理权转委托其他律师代理的诉讼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这种特殊原因和特殊条件?()
关于市民法和万民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20儿年7月,某市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你逃,或者不逃,事就在那,不改不变。你跑,或者不跑,网就在那,不撤不去。你想,或者不想,法就在那,不偏不倚。你自首,或者不自首,警察就在那,不舍不弃。
下列关于我国《反垄断法》说法正确的是:()。
2001年10月,香港A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B公司货轮“彩云号”享有的贷款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彩云号”是我国B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新加坡登记并悬挂新加坡国旗的光船。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下列哪一国家/地区的法律?
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
根据刑法第20条前两款的规定,_____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_____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属于____;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防卫”的,属于_____。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随机试题
神经调节的摹本方式是
患者,男性,67岁。慢性肺气肿病史30多年,2周前感冒,后出现发热,咳嗽,咳大量黏液脓痰,近3日来咳嗽无力,痰不易咳出,气急、发绀。最主要的护理诊断是
国内生产总值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最终成果的总和。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人民生活达到富裕的小康水平。()
幼儿教师是对3—6岁幼儿开展保教工作的专门职业。()
联系实际说明如何培养健康的情绪。
概念同化
无论以信息和议论发布为核心的微博,还是类似以“圈子”交流为中心的社交网络,都是以一种_______的人际关系为中心的网络形态。它们引发了传播方式以及议题和议程设置方式的深刻转移,原来以传统媒体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传播,已经转变为多中心的、_______式的传
习总书记说“低俗不等于通俗,欲望不代表希望。”结合当下中国文艺创作现状,谈谈你的观点。
[2008年MPA真题]在国际大赛中,即使是优秀的运动员,也有人不必然不失误,当然,并非所有的优秀运动员都可能失误。以下哪项与上述意思最接近?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