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此种交付方式是指( )。

admin2013-08-02  42

问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此种交付方式是指(     )。

选项 A、占有改定   
B、简易交付   
C、现实交付   
D、指示交付

答案D

解析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交付是指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4)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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