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的出资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admin2018-09-12  26

问题 设立公司的出资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Fd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