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该商场申请复议,法定的复议机关为( )。 受理起诉的法院裁定对商场的行政赔偿诉讼不予受理,对于法院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该商场申请复议,法定的复议机关为( )。 受理起诉的法院裁定对商场的行政赔偿诉讼不予受理,对于法院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08-10-08
28
问题
该商场申请复议,法定的复议机关为( )。
受理起诉的法院裁定对商场的行政赔偿诉讼不予受理,对于法院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一审判决前提起
B、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行政诉讼的任何阶段提起
C、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行政赔偿请求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在未获满足时方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不得直接提起
D、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起
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第2款规定,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在本案中,该商场在诉讼过程中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销毁茅台酒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受理起诉的法院对行政赔偿诉讼裁定不予受理,理由为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和行政诉讼一并提起。根据上述规定,该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是不成立的,法院应当受理该行政赔偿诉讼,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D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综合法律知识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综合法律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经查明,该公司董事会共有5名成员。在董事会作出决议时,张某、王某、李某三位董事表示赞成,赵某、陈某二位董事表示反对,意见均记载于会议记录。()必须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在丙居住期间,因房屋年久失修,房檐脱落,将路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房屋租赁和损害赔偿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企业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其上级主管乙工业局决定撤销,遂成立丙管理人。清算中,发现丁公司尚欠甲企业货款若干拒不偿还。如向法院起诉,下列选项中为原告的是()。
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的支付顺序为()。(1)所欠税款;(2)清偿公司债务;(3)破产费用;(4)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5)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2003年10月,扬子药品开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公司)与其他5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建鼎立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1000万元;6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在发起过程中,由于扬子公司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
下列关于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甲年满16周岁,已工作,月收入1000元,甲与其兄乙共同生活。在下列选项中有效的行为有()。
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 )负责。
特别行政区有关机关制定和认可的法律规范,不得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并且应当报( )。
随机试题
Weallknowthatarrowsareoftenusedas________toshowdirections.
A.活体心血管内血液某些成分形成固体质块B.组织内过多的体液潴留C.大量气体迅速进入血液D.局部组织血流阻断E.下肢静脉血栓脱落梗死
A.0.9%氯化钠注射液B.5%葡萄糖注射液C.50%葡萄糖注射液D.复方氯化钠注射液E.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静脉注射两性霉素B的适宜溶剂是
以下关于冲突规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与经纪业务相比较,自营业务在交易行为上具有非自主性。()
非柜台委托主要有()形式。
以下属于对总体环境中人口方面问题进行分析时通常会考虑的因素有()。
3/2,5/7,12/19,31/50,()
简述操作技能的形成过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