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新唐书·刑法志》:(贞观)五年,河内人李好德坐妖言下狱,大理丞张蕴古以为好德病狂瞀,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相州人,好德兄厚德方为相州刺史,故蕴古奏不以实。太宗怒,遽斩蕴古,既而大悔,因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复)奏”。久之,

admin2021-01-06  41

问题 (2018年真题)《新唐书·刑法志》:(贞观)五年,河内人李好德坐妖言下狱,大理丞张蕴古以为好德病狂瞀,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相州人,好德兄厚德方为相州刺史,故蕴古奏不以实。太宗怒,遽斩蕴古,既而大悔,因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复)奏”。久之,谓群臣曰:“死者不可复生。昔王世充杀郑颈而犹能悔,近有府史取赇不多,朕杀之,是思之不审也。决囚虽三覆奏,而顷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中国法制史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死刑复奏制度的历史渊源是什么?

选项

答案死刑复奏在西汉时期已出现萌芽;兰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即死刑必须报告朝廷,经皇帝批准方可执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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