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

admin2013-10-30  55

问题 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5000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选项 A、上述证据均系直接证据
B、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加盖银行的印章
C、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和租房协议原件
D、上述证据在开庭审理前提交法院才有效

答案B

解析 上述证据均为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A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注明出处,经银行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B项正确。根据该规定第13条的规定,房东的证言有其签名即可,不必提供租房协议原件,C项错误。依该规定第7条的规定,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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