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3月5日向B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B企业收到A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B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规定,A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

admin2021-04-07  39

问题 A公司于3月5日向B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B企业收到A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B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规定,A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答案A

解析 A公司发出传真声明作废的行为不能使要约生效,应首先排除。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也是要约失效的情形之一。从此题所涉及内容的时间看,3月8日,受要约人B企业先收到A公司声明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B企业收到信函,要约才生效,A公司声明作废的传真发生在要约生效前,符合要约撤回的规定,属于要约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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