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份,A公司经催告,以没有资金为由欠缴税款10万元。税务机关经调查发现,同年6月底,A公司免除B公司对其的到期债务8.5万元。下列说法于法有据的是( )。

admin2009-01-19  38

问题 2001年7月份,A公司经催告,以没有资金为由欠缴税款10万元。税务机关经调查发现,同年6月底,A公司免除B公司对其的到期债务8.5万元。下列说法于法有据的是(   )。

选项 A、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该8.5万元行使相应的代位权
B、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A公司的免除行为行使撤销权
C、税务机关行使了代位权或撤销权后,A公司仍负有缴纳剩余未缴税款的义务
D、税务机关可以同时对A公司处以相应的罚款

答案2,4,8

解析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A、B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代位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而撤销权则是因债务人积极处分自身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可见,A公司的行为属于积极处分行为,税务机关应行使撤销权而非代位权。A项错误,B项正确。C、D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第2款可知,行使撤销权后,A公司仍应缴齐剩余税款,并承担欠缴、延缴税款的法律责任。同法第68条规定,对于逾期未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可见,C、D两项正确,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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