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2010年单选33)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2010年单选33)
admin
2018-04-11
33
问题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2010年单选33)
选项
A、消极的解除条件
B、积极的解除条件
C、消极的延缓条件
D、积极的延缓条件
答案
D
解析
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是以条件的效力为标准而区分的。延缓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民事行为暂时不生效;解除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条件所附的已生效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消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本题中所附条件“甲的儿子去外地工作”若成立,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很显然属于积极的延缓条件。本题应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9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找到在某国有公司任会计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毒品并出售,并许诺出售毒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在利益的诱惑下,乙应甲的要求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款中借给甲10万元。甲拿到10万元后,亲自从外地购得毒品,然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甲分给乙赃款
武某因计划生育问题对村干部产生仇恨,1999年元旦先后潜入村长、妇女主任、会计、治保委员、副村长家中,向上述5家的饭锅、水缸、饺子馅中投入剧毒灭鼠药,致上述5家的18口人中毒,其中5人死亡。武某的行为构成()。
甲、乙二人晚上携带匕首潜入某超市准备抢劫,但进入超市后发现值班人员睡熟,于是在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很顺利地盗得了数额较大的商品。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甲因出国将一幅古画交给乙保管,乙将画挂于自家墙上供来客欣赏,时间长了使得客人都以为该画属于乙所有。一日客人丙提出购买该画,乙觉得价钱高便卖给丙。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第四年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两年零九个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对王某适用下列哪些制度?()
望某为一家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一日望某去仓库找仓库保管员梁某,梁某不在,但是忘了将仓库的门锁上。望某发现仓库的门没锁,顺手拿走两台笔记本电脑,后来将一台送给朋友,一台留给正在上大学的独生子使用,梁某因仓库丢失笔记本电脑被单位开除,望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4000元将弃婴卖出。甲的行为构成()。
(2013年真题)某日深夜,甲从乙身后突然用仿真手枪顶住其头部,大喊一声:“交出钱来!”乙慌忙将钱包交给了甲。这时,甲、乙都发现彼此是熟人,甲随即将钱包还给乙,并道歉说:“对不起,没认出你来!”甲的行为()。
随机试题
常用金属材料有黑色铸铁和有色金属。()
骨盆底形态学特征正确的是
确诊禽流感的方法为
在采购材料过程中支付的各项采购费用,均应记人“管理费用”账户。()
证监会对甲上市公司高管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则该高管在禁入期不得担任以下职务()。Ⅰ.甲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Ⅱ.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Ⅲ.投行人员Ⅳ.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财务总监
根据行为金融学理论,投资者所具有的避免“后悔”心理特征会导致()。
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权利有()。
()是指最先的印象对人的知觉所产生的强烈影响。(2007年11月三级真题)
为了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开辟了一条20公里的徒步路线,取得了很好的反响,领导决定再加开五条。让你负责路线的选取工作.如何开展?
设则y’=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