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
admin
2018-07-27
48
问题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6题)
选项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制度。《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可见,当事人是法人时,其法定代表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的需要回避。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之规定,近亲属包括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因此,丙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的亲兄弟,需要回避。《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在本题中,许某在开庭后才知回避事由,此时可提回避申请,A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丙是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应由院长决定,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之规定,申请人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而不能上诉。可见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A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5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2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0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3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
甲欲和乙订立保管合同,但不知合同应如何订立及效力如何,遂向某律师请教。某律师所提的以下建议中正确的有:()
贾某因装修房屋,把一批古书交朋友王某代为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一日,王某楼上住户家水管被冻裂,水流至王某家,致贾某的古书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因与其妻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半年,正在闹离婚。一日,甲暴病身亡,未留遗嘱,其遗产10万元,应由谁继承?()
甲与乙结婚以后,乙未经甲之同意,擅自人流,为此引起矛盾,导致离婚。甲的下列请求应予支持的是:()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题)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2004年试卷三第34题)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下列题目。(2009年试卷三第94~96题)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题),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下列题目。(2006
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69题)
随机试题
病人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血清钠130mmol/L、血清钾4.5mmol/L,尿比重1.010,是
某患者,突发高热、呕吐、惊厥,数小时后出现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搏细速、血压下降至休克水平。经实验室检查诊断为暴发型流脑所致感染中毒性休克,应采取的抗休克药物为
外科急腹症的护理诊断有()。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是()。
当事人甲于2007年1月1日在美国第一次提出某商标的注册申请,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其申请在()之前提出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抓住关键部位、控制进度的里程碑节点按时完成是进度控制的()。
对乙酒厂未代扣代缴甲酒厂委托加工的药酒应纳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甲酒厂已销售的药酒应纳消费税( )。
期末考试结束后,学习委员想要从数学老师那里打听成绩。学习委员说:“王老师,这次考试不太难,估计我们班同学的成绩都在65分以上吧。”王老师说:“你的前半句话不错,后半句不对。”根据数学老师的意思,下列哪项必为事实?()
一座古城、一个古镇不是静止的景观,而是“活”着的历史。但据公安部门和文物部门的统计,2009年至2014年年初,全国文物古建筑发生火灾1300余起,多少历经百年风雨、千年沧桑的古建筑被大火毁于一旦。过度的商业开发不仅破坏了古城、古建筑的原本面貌,更是导致火
给定程序中已建立一个带有头结点的单向链表,在main函数中将多次调用fun函数,每调用一次fun函数,输出链表尾部结点中的数据,并释放该结点,使链表缩短。请在程序的下划线处填入正确的内容并把下划线删除,使程序得出正确的结果。注意:源程序存放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