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admin2018-11-21  23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甲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2×14年度财务报告于2×15年3月31日经批准对外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15年4月10日完成。2×15年2月26日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2×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时,对2×14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
(1)9月30日,甲公司以无形资产换入A公司持有的一项其他债权,假定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甲公司换出无形资产的原值为1800万元,累计摊销为900万元,计税价格为公允价值1000万元,甲公司为换出无形资产确认增值税60万元。甲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为换入其他债权投资发生的相关税费10万元及补价200万元。甲公司对其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1210
累计摊销        900
    贷:无形资产        1800
资产处置损益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
银行存款        210
该项其他债权投资年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
(2)甲公司2×13年1月1日起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3万份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份15元。根据协议约定,甲公司管理人员自授予日起每年年末可行使1万份股票期权,甲公司2×13年和2×14年均未有人员离职,并预期将来也不存在管理人员离职现象。由于股价因素的影响,上述管理人员在2×13年及2×14年均暂未行使股票期权。甲公司据此在2×13年年末和2×14年年末分别确认管理费用30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股份支付所确认的费用在股票实际行权时可税前扣除。
(3)甲公司于2×14年4月与B公司达成一项债务重组协议。双方约定,B公司以其一项无形资产来抵偿所欠甲公司购货款500万元,甲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B公司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80万元,公允价值450万元,同时双方还约定,如果B公司2×15年实现的净利润超过200万元,则需支付甲公司债务补偿款20万元。甲公司预计B公司2×15年实现的净利润很可能超过200万元,据此甲公司对该项交易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        450
其他应收款        20
坏账准备        100
    贷:应收账款        500
营业外收入        70
(4)甲公司2×14年12月31日库存A配件100件,每套配件的账面成本为12万元,12月31日尚未被生产领用,市场价格为每件10万元。该批配件可用于加工100件甲产品,将每套配件加工成甲产品尚需投入18万元。甲产品2×1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格为每件28.7万元。至2×14年年末甲公司已经与东大公司签订20件甲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约定每件销售价款为35.7万元。销售每件甲产品将发生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3.7万元。甲公司期末针对上述事项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360
    贷:存货跌价准备        360
甲公司均已对上述事项考虑了所得税处理。
要求:
逐项判断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即可)。

选项

答案事项(1)、事项(2)、事项(3)、事项(4)的处理均不正确。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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