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案例: 2018年10月12日,甲医院向乙公司承租呼吸机10台,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期3个月,每台租金12000元,全部租金120000元于租期届满时一次性支付。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间的维修事项。 2018年11月11日,1台呼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案例: 2018年10月12日,甲医院向乙公司承租呼吸机10台,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期3个月,每台租金12000元,全部租金120000元于租期届满时一次性支付。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间的维修事项。 2018年11月11日,1台呼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admin
2022-10-09
38
问题
案例:
2018年10月12日,甲医院向乙公司承租呼吸机10台,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期3个月,每台租金12000元,全部租金120000元于租期届满时一次性支付。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间的维修事项。
2018年11月11日,1台呼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无法继续使用。甲医院要求乙公司维修,乙公司提出,呼吸机由甲医院使用,应当由甲医院负责维修。此后,该故障机因未得到维修而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2018年11月23日,甲医院将其承租乙公司的2台呼吸机转租给丙医院,租期1个月。乙公司于次日知悉,当即表示呼吸机不得转租,,并要求甲医院取回,否则将收回这2台呼吸机。为避免纷争,甲医院不得不从丙医院将转租的呼吸机取回,但是,因丙医院操作不当,其中1台损坏。甲医院将损坏的呼吸机修好后,又要求乙公司支付维修费,乙公司拒绝。
2018年11月28日,甲医院向丁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承租呼吸机5台,租期1年,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间的维修以及租期届满呼吸机的归属等事项。为防止与乙公司的呼吸机混淆,5台呼吸机上均贴有“本呼吸机租自丁公司”的明显标识。
2019年1月11日,甲医院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但乙公司未与甲医院联系,甲医院遂继续使用呼吸机。2019年2月11日,乙公司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并要求支付4个月的租金。
2019年1月15日,丁公司租给甲医院的2台呼吸机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甲医院要求丁公司维修,丁公司拒绝。
2019年3月29日,丙医院再次要求甲医院支援呼吸机。甲医院遂将丁公司的2台呼吸机以市价出售给丙医院并交付。
2019年11月27日,融资租赁期限届满,丁公司要求甲医院返还呼吸机。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019年2月11日,甲医院应向乙公司支付多少租金?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医院应向乙公司支付租金148000元。其中:①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金支付期限除了合同约定的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1月11日外,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也应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②有1台呼吸机只正常使用了1个月即因故障而出租人未及时维修导致闲置,闲置期间甲医院有权拒付租金。因此,一直正常使用的9台呼吸机应付租金=12000元÷3个月×9台×4个月=144000(元),只用了1个月之后闲置的1台呼吸机应付租金=12000元÷3个月=4000(元),合计应付租金148000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4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上市公司计划增发新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要求,其应符合以下条件()。
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因错填结算凭证,致使银行对结算凭证,或对款项不能解付,影响资金使用的,应由()。
甲公司(经批准有权经营行纪业务)受乙公司委托,为其购买某种产品。甲公司经考查后,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丙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以质量较差的该项产品交付,致使乙公司在以该产品为原料进行深加工时发生事故遭受财产损失10万元人民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有()。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将发生的法律后果有()。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
根据《合同法》规定,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价款。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
(2013年)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
随机试题
北方针叶林主要分布在()
A.肾小球B.近球小体C.近球小管D.髓袢E.远曲小管和集合管抗利尿激素作用的部位是()
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方面内容,即()。
下列药品属于按劣药处理的是
真核生物核DNA复制方式是
()的目的在于使人们为实现组织或群体的目标而努力。
为保证企业内部物料的供应而实行车间配送。车间配送应具有的特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0—单选—7)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梁启超创办的进步刊物是()。
关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说法不正确的是()。
Americansocietydoesnottreatnapfriendly.Infact,saysDavidDinges,asleepspecialist(专家)attheUniversityOfPennsylv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