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授权其上海分公司在50万元以下提供保证。某实业公司因向银行贷款100万元,请上海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上海分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盖章,后实业公司只归还40万元贷款,余款未能支付。银行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份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以下关于

admin2013-05-03  45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授权其上海分公司在50万元以下提供保证。某实业公司因向银行贷款100万元,请上海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上海分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款合同上盖章,后实业公司只归还40万元贷款,余款未能支付。银行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份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以下关于本案的认定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上海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提供担保,其担保行为无效,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上海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提供担保,超越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股份公司应在4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对越权部分承担过错责任
C、上海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提供担保,其担保行为无效,但因对担保无效有过错,应承担40万元的赔偿责任
D、上海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提供担保,超越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在40万元的范围内独立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2

解析 依《担保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内,可以提供保证。又据《担保法》第29条及《担保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超出授权范围而提供保证的,超出部分无效。但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对保证无效有过错的,应依《担保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承担过错责任。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责任最终要由所属企业法人来承担的。根据以上分析,本题应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3q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