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持有兴达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甲持有兴达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dmin
2021-10-26
38
问题
甲持有兴达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选项
A、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
B、若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以使其股权转让行为合法
C、甲可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丙
D、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均可就甲所转让股权的一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
E、甲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和丙后,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答案
A,B,D
解析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不看持股比例,看的是股东人数。所以选项A错误。甲持股比例为69%,超过了2/3,即甲一人同意就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虽然如此,但修改公司章程仍须经过法定程序,即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而不能由甲直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所以选项B错误。可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条件是“在同等条件下”,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欲购买一部分股权的话,须满足“同等条件”的规定,否则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2u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
(2013年)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
(2013年)下列关于各类侵权行为应适用的归责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1年)《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11年)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情形属于()。
徐某居住在甲县,因涉嫌盗窃罪被甲县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下列选项中属于徐某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有()。
对具有破产原因而又有再生希望的企业,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重整。关于债务人及其出资人重整期间权利义务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抵消是互负同类给付债务的双方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债务按对等数额充抵,以相互消灭债的行为。下列选项中符合该定义的情形是()。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中特有的原则有()。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的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在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
随机试题
中等深度以上龋,银汞合金充填时需垫底,其原因为银汞合金有
55岁妇女,绝经3年,阴道流脓血样物伴有臭味。妇科检查子宫稍大、稍软,有压痛,双附件未触及异常,分泌物呈脓血性,有臭味。本例最有价值的处理是()
A、液-液萃取法B、沉淀法C、硅胶色谱法D、聚酰胺色谱法E、离子交换色谱法根据物质形成氢键能力不同进行分离的方法是
()是一种在交易所买卖的有价证券,代表一揽子股票的所有权,可以连续发售和用一揽子股票赎回。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由于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看作自制应税消费品补交消费税。()
A、 B、 C、 D、 C两组图形的图形总数都为8,应选一个图形个数为3的,选项中只有C。
从我国古代文献看,商代甲骨文中已有“稻”字出现,在《诗经》中已将黍、稻并提。春秋以前,因我国北方种稻量少,水稻被列为五谷之末,如“禾、稷、菽、麦、稻”;而至宋代,便因种植数量多而升至五谷之首了,民间更流传着“苏湖熟、天下足”的说法;到了明代,更有天下谷类“
WhatWeTakeFromandGivetotheSeaAslongaswehavebeenonearth,wehaveusedtheseaaroundus.Wetakethingsfromt
()的变动可以反映本期的产品供求状况,并对下期的产品供求状况产生影响。
A、It’stoobroadtocopewith.B、It’sabitoutdated.C、It’scontroversial,D、It’soflittlepracticalvalue.AWhatdoestheli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