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汽车制造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因经营需要拟新增办公楼一栋,对新增办公楼涉税政策,向税务师咨询如下问题: 若购买的办公楼按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2016年8月投入使用,先用于职工食堂,2017年9月,甲欲将其改为办公楼,按现行规定,201

admin2017-12-19  28

问题 甲公司是汽车制造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因经营需要拟新增办公楼一栋,对新增办公楼涉税政策,向税务师咨询如下问题:
若购买的办公楼按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2016年8月投入使用,先用于职工食堂,2017年9月,甲欲将其改为办公楼,按现行规定,2017年9月,改变用途的进项税如何处理?并做分录。

选项

答案转用于办公,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使用1年,净值率为90%。可抵扣进项税额=220×90%=198(万元),其中60%的部分(118.8万元)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中抵扣,40%的部分(79.2万元)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88000 ——待抵扣进项税额 792000 贷:固定资产 19800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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