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甲在动物园游玩时,由于自己管理不善,将佩戴的手表丢失。该手表被动物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因甲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前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手表交给代售店拍卖。乙以800元价款拍得该手表。20

admin2014-02-12  29

问题 2011年2月,甲在动物园游玩时,由于自己管理不善,将佩戴的手表丢失。该手表被动物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因甲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前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手表交给代售店拍卖。乙以800元价款拍得该手表。2012年,乙在火车站买票时手表被丙盗走。丙将手表以700元卖给了丁。2013年,丙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其在2012年曾偷过手表一块。经查,该手表的失主是乙。乙根据公安机关的通知前去认领。在偶然情况下,甲认得该手表是自己在动物园丢失的,要求乙返还。而丁认为手表是自己买的,要求拥有该手表。三方争执不下。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手表的所有权。
丙同丁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选项 A、有效,二人间的买卖关系符合法律的规定
B、效力待定,需要得到乙的追认
C、无效,因为丁非善意取得
D、无效,因为手表是赃物

答案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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