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2《刑事诉讼法》新增专节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且还赋予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
2012《刑事诉讼法》新增专节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且还赋予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
admin
2017-03-03
38
问题
2012《刑事诉讼法》新增专节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且还赋予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 )
选项
A、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B、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C、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D、可能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情况。《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4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2)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4)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y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中国人张女士的原始住所在甲国,最后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现张女士去世且未留遗嘱,在中国留有房产和大量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现张女士的丙国籍儿子和女儿为继承其在华的存款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照我国《法律适用
有学者认为:“古代法学家更多强调道德在社会调控中的首要或主要地位,对法的强调也更多在其惩治功能上。近现代后,法学家们一般都倾向于强调法律调整的突出作用,法治国成为普遍的政治主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要切实做到“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反映执法为民和“有权不可任性”的要求?
有关“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说法不正确?
关于监督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是一起渎职案件的目击者。侦查人员的下述哪些做法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
甲从A地购得面值2万元的假币,然后携带假币乘坐火车到B地。甲在车上与几个朋友赌博时被乘警发现,乘警按规定对甲处以罚款,甲欺骗乘警,以假币缴纳罚款,被乘警发现。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些犯罪?
甲入住兴隆宾馆,将携带的单反数码相机交至宾馆前台保管,由于兴隆宾馆前台工作人员乙管理上的疏忽。清洁工丙乘宾馆停电之机盗取了甲的单反数码相机。事后,甲欲通过诉讼维护权利,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身份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在一个墩,台桩基中,同一水平面内的桩接头数不得超过桩基总数的(),但采用法兰盘按等强度设计的接头,可不受此限制。
当债务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可能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这类行为包括( )。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专门办理进出口信贷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它以赢利为目的。()
对于胃排空的叙述,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下列选项中,以“孔雀舞”著称的少数民族是()。
一正方形铁片面积为1平方米,用其剪出一个最大的圆形,然后再用剪出的圆形剪出最大的正方形,问新的正方形铁片比原来的面积小多少平方米?
简述马卡连柯的集体主义教育原则。
把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的是()。
设u=f(x+y,x2+y2),其中f二阶连续可偏导,求
ItwaspleasanttowakeupinFlorence,toopentheeyesuponabrightbareroom,withafloorofredtileswhichlookcleanth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