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

admin2021-08-04  49

问题 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55题)

选项 A、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答案A,C

解析 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的证成。在本案,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证成,是内部证成;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应当属于外部证成。故A项正确。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官参考其他法律、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来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显然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而非历史解释方法,故B项错误,C项正确。同一个术语在不同法律条文中含义可能有所不同,比如“近亲属”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上的范围是不一致的。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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