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19周。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量增加超出15%时,结算时对超出部分按原价的90%调整单价。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其中A、C工作为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B、G工作为片石混凝土基础工程,D、E、F、H、I

admin2010-06-28  28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19周。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量增加超出15%时,结算时对超出部分按原价的90%调整单价。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其中A、C工作为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B、G工作为片石混凝土基础工程,D、E、F、H、I工作为设备安装工程,K、L、J,N工作为设备调试工作。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合同约定A、C工作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在A、C工作开始前,设计单位修改了设备基础尺寸,A工作的工程量由原来的4200m3增加到7000m3,C工作工程量由原来的3600m3减少到2400m3
   事件2:A、D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拟将后续工程的总工期缩短2周,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帮助拟定一个合理的赶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洽商,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的后续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赶工费率见下表。
   
   问题
对上表中未通过的调试工作,根据施工合同进行责任界定,并确定应补偿施工单位的费用。  

选项

答案对调试工作结果表中未通过的调试工作,逐项根据施工合同进行责任界定: (1)工作K调试未通过的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2)工作L调试未通过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3)工作N调试未通过的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应补偿施工单位的费用=(3+2)万元=5万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uew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