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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甲给乙发短信表示愿意将一辆BMW汽车以2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10天内回复有效。1月2日,乙给甲发短信说:“若甲愿意将价格降至22万元,则自己决定购买。”甲接到短信后未予回复。1月6日,乙又给甲发短信表示:“同意以28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车,两天后
1月1日,甲给乙发短信表示愿意将一辆BMW汽车以2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10天内回复有效。1月2日,乙给甲发短信说:“若甲愿意将价格降至22万元,则自己决定购买。”甲接到短信后未予回复。1月6日,乙又给甲发短信表示:“同意以28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车,两天后
admin
2014-10-26
45
问题
1月1日,甲给乙发短信表示愿意将一辆BMW汽车以2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10天内回复有效。1月2日,乙给甲发短信说:“若甲愿意将价格降至22万元,则自己决定购买。”甲接到短信后未予回复。1月6日,乙又给甲发短信表示:“同意以28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车,两天后即前往付款取车。"甲接到短信后又未予回复。1月9日,乙携带钱款前往甲处取车时,才发现甲已于1月8日将车出卖给丙,已经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但尚未交付。乙给甲留下28万元,强行将车取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价款为22万元
B、甲、乙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价款为28万元
C、丙有权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D、丙有权请求甲交付汽车
答案
D
解析
合同的成立①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可知,在买卖合同中,若当事人未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人亦未规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为标的和数量。本题中,甲、乙没有约定该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任何一方也未单方面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且甲、乙已经就标的(甲交付绿豆并移转绿豆的所有权的行为以及乙支付价款并移转所有权的行为)和数量(10吨)达成一致,故甲、乙间的绿豆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②同时,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对于欠缺的价款这一条款,依照以下顺序确定:(a)协商确定;(b)按照交易习惯和参照合同的其他条款;(c)如果属于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如黄金、石油)等商品,则按照合同履行时的政府定价或者支付指导价;(d)若不属于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则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履行。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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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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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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