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9-10-30
37
问题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第3条中的“法律”,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B、第3条中的“法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C、第3条中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要求只能在法律的限度内对被告人定罪处刑
D、第3条中的“不得定罪处刑”,同时排除对被告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可能性
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3条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其中的“法律”,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更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不得定罪处刑”,仅意味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不意味着被告人的行为一定是合法的,在违反行政法的前提下,存在对被告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可能性。ABD的论述都是错误的。第3条中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要求只能在法律的限度内对被告人定罪处刑。C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q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小孙想在一个市场设小摊点卖蔬菜,与市场管理者办好手续后,向县工商局申请执照,并请县工商局能尽快办理,但在法定期限内一直未得到答复。小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下列选项中,哪项是不能调取的?()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有:()
下列关于决策的说法错误的是()。
1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
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2004年司考,卷一,第4题)
12.2007年8月30日,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2009年司考,卷一,第54题)
9.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
16.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2003年司考,卷一,第3题)
关于法律职业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试比较胃大部切除术后倾倒综合征与低血糖综合征发生机制的异同。
以下属于同业拆借市场参与主体的是()
ThereoncelivedapoortailorwhohadasoncalledAladdin,acareless,idleboy【21】woulddonothingbutplayalldaylongint
泡沫灭火系统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的分类,可分为()。
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是()。
记账人员记账时将某笔经济业务漏记,期末进行试算检查不出这一错误,故要用其他方法检查。()
假设某商业银行的业务如下:①各项存款2200万元;②各项贷款1400万元;③库存现金10077万元;④向央行办理票据再贴现100万元:⑤开办信托投资业务150万元;⑥发行金融债券300万元;⑦在央行存款200万元;⑧承诺向水电厂贷款8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小题。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实有企业1366.6万户,比上年年底增长9.06%,实有注册资本82.54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14.24%。内资企业实有1322.54万户,比上年年底增长9.44%,实有注册资本70.71万亿元,比上
They________havearrivedatlunchtimebuttheirflightwasdelayed.
Theimpactofglobalwarmingcouldbetwiceassevereastheworstsituationfeared【C1】______theUnitedNations’scientist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