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一:李先生是一家销售公司的职员,2008年10月、11月、12月的工资分别为2000元、4500元、2400元。 根据案例十一,回答下列题目: 李先生2008年第四季度应纳税额共为(  )元。

admin2009-11-26  30

问题 案例十一:李先生是一家销售公司的职员,2008年10月、11月、12月的工资分别为2000元、4500元、2400元。
根据案例十一,回答下列题目:
李先生2008年第四季度应纳税额共为(  )元。

选项 A、215
B、270
C、335
D、395

答案B

解析 免征额为2000元,10月应纳税额=0(元);11月应纳税额=(4500-2000)×15%-125=250(元);12月应纳税额=(2400-2000)×5%=20(元)。因此,李先生2008年第四季度应纳税额=0+250+20=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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