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9-03-13  21

问题 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要约发出时生效
B、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要约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C、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要约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常用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D、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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