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承包养鱼池养鱼。酒业公司的排水渠泄漏,废水流入养鱼池,导致鱼苗死亡。甲向县环保局申请行政处理。县环保局责令酒业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经县环保局调解,甲与酒业公司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酒业公司未履行赔偿协议,甲要求县环保局强制执行该协议,县环保局拒

admin2010-03-29  23

问题 甲承包养鱼池养鱼。酒业公司的排水渠泄漏,废水流入养鱼池,导致鱼苗死亡。甲向县环保局申请行政处理。县环保局责令酒业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经县环保局调解,甲与酒业公司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酒业公司未履行赔偿协议,甲要求县环保局强制执行该协议,县环保局拒绝。甲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009年案例分析第79—82题)
如果酒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应当(     )。(2009年案例分析第82题)

选项 A、由县人民法院管辖
B、将甲和县环保局列为共同被告
C、将县环保局列为被告
D、将甲列为第三人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县环保局作出了对酒业公司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应以其为被告,由环保局所在县人民法院管辖,将同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甲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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