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大蒜,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大蒜买卖合同,约定:①甲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且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②由乙公司代办托运,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自交付之日起20

admin2017-03-20  10

问题 2010年1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大蒜,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大蒜买卖合同,约定:①甲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且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②由乙公司代办托运,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自交付之日起20  内补齐尾款。1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2010年1月10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交给丙公司。1月15日,甲公司又以150万元的价格将大蒜卖给丁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丁公司。2010年1月20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2月份,在乙公司的屡次催促下,甲公司表示:由于丁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并未收到丁公司货款,因而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70万元。
如果乙公司未按约定期限交货。关于甲、乙、丁公司间违约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甲公司未向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丁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B、如乙公司未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丁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C、如乙公司迟延向甲公司交货,则丁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D、如甲公司迟延向丁公司交货,则丁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本题中甲乙之间和甲丁之间分别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因乙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丁只能向甲主张,然后再由甲向乙进行追偿,丁不能直接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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