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陈某与黄某原系夫妻,2019年1月因家庭矛盾离婚,儿子小宝(三岁)由黄某抚养。后黄某搬离原居住地至某市居住,并对陈某隐瞒行踪且更换了手机号码。陈某数月无法探望儿子,后经多方打听得知黄某在某市购买了住房并将户籍迁移至此,但仍未寻得其具体下落。陈某因此向某市公
陈某与黄某原系夫妻,2019年1月因家庭矛盾离婚,儿子小宝(三岁)由黄某抚养。后黄某搬离原居住地至某市居住,并对陈某隐瞒行踪且更换了手机号码。陈某数月无法探望儿子,后经多方打听得知黄某在某市购买了住房并将户籍迁移至此,但仍未寻得其具体下落。陈某因此向某市公
admin
2020-11-25
31
问题
陈某与黄某原系夫妻,2019年1月因家庭矛盾离婚,儿子小宝(三岁)由黄某抚养。后黄某搬离原居住地至某市居住,并对陈某隐瞒行踪且更换了手机号码。陈某数月无法探望儿子,后经多方打听得知黄某在某市购买了住房并将户籍迁移至此,但仍未寻得其具体下落。陈某因此向某市公安机关申请公开黄某的详细户籍地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黄某的户籍信息属于我国民法中人格权的保护客体
B、我国民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权
C、取得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D、某市公安机关可以向陈某公开黄某的详细户籍地址
答案
A,C,D
解析
A项: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户籍信息属于黄某的个人隐私,因此属于我国民法中人格权保护的容体。A项正确。C项:取得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C项正确。D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本题中,黄某向陈某隐瞒住址,企图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向陈某公开黄某的详细户籍地址。D项正确。因此,选择ACD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ex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第三人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保管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时,发生的保管费用由________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权开具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的检查证明文件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枪支:
“小时候,妈妈为我洗脚;长大后,我为妈妈洗脚。”从法律角度看,对这句公益广告词理解错误的有: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如果六十年代以来中国没有……中国就不能叫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就没有现在这样的国际地位;这些东西反映一个民族的能力,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标志。”“这些东西”不包括:
中考前夕,同学们讨论如何度过漫长的暑假。张扬想着约李璐到河边游玩,李璐不想去,同时也劝张扬不要去。李璐的表述最恰当、最得体的一项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进一步明确了居民使用身份证的范围,明确规定警察()随意检查居民身份证。
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使用警械武器的行为,与《刑法》所规定的公民实施正当防卫的性质相同。()
女交警张阿妹对多次违章的张某先后开出过10张罚单,此事在当地的微信圈中引起热议。据此推理,交警张阿妹执法活动存在的不足与下列哪一项最符合?()
随机试题
背景:某公司中标一栋24层住宅楼,甲乙双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签订施工承包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公司委派另一处于后期收尾阶段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由于项目经理
远大建筑公司可以采取的维权途径有( )。远大建筑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后,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
国际航空运输的主要方式有()和()。
①他身边经常带着一个小本子,到技术部门细心______世界各国石油发展情况的资料,并作详细摘录。②中国昆,曲,正因为她自身所具有的重要文化价值和深厚的文化______,才被世界人民所公认。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组是()。
微程序存放在CPU的哪个部件中()。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理基础是()
-3/4
模块本身的内聚是模块独立性的重要性度量因素之一。在七类内聚中,其有最强内聚的一类是______。
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