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黄某原系夫妻,2019年1月因家庭矛盾离婚,儿子小宝(三岁)由黄某抚养。后黄某搬离原居住地至某市居住,并对陈某隐瞒行踪且更换了手机号码。陈某数月无法探望儿子,后经多方打听得知黄某在某市购买了住房并将户籍迁移至此,但仍未寻得其具体下落。陈某因此向某市公

admin2020-11-25  31

问题 陈某与黄某原系夫妻,2019年1月因家庭矛盾离婚,儿子小宝(三岁)由黄某抚养。后黄某搬离原居住地至某市居住,并对陈某隐瞒行踪且更换了手机号码。陈某数月无法探望儿子,后经多方打听得知黄某在某市购买了住房并将户籍迁移至此,但仍未寻得其具体下落。陈某因此向某市公安机关申请公开黄某的详细户籍地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黄某的户籍信息属于我国民法中人格权的保护客体
B、我国民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权
C、取得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D、某市公安机关可以向陈某公开黄某的详细户籍地址

答案A,C,D

解析 A项: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户籍信息属于黄某的个人隐私,因此属于我国民法中人格权保护的容体。A项正确。C项:取得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C项正确。D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本题中,黄某向陈某隐瞒住址,企图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向陈某公开黄某的详细户籍地址。D项正确。因此,选择A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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