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09年司考.卷三.单6)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09年司考.卷三.单6)
admin
2016-06-13
35
问题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09年司考.卷三.单6)
选项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而非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c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予调解?
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比较,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约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金某可以行使哪些权利?孙某将马牵回去后,发现马鞍完全报废,根本不能使用,要求解除合同,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名。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情况下哪些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甲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欠丁公司200万元且已经到期,现甲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请回答下列题:丁公司在要求甲公司还债的过程中,发现甲乙公司其实共用的是一本账簿,财产不分,遂将甲乙公司起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
余艺与齐华于196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跟随长子余海生活。1997年,余艺亲自到公证
随机试题
以下哪种疾病可能会导致CAl25升高
女性,45岁,诊断为巨大结节性甲状腺肿,在颈丛麻醉下行一侧甲状腺全切,另一侧甲状腺大部切除术,术后第2天突然发生窒息,面肌和手足持续性痉挛。进一步的检查是
中医诊断为方宜首选
A、麻疹疫苗B、乙型脑炎疫苗C、脊髓灰质炎疫苗D、百、白、破混合制剂E、乙肝疫苗2个月小儿应接种
A公司于2015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5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6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公司为提高整
黄河公司因技术改造需要2019年拟引进一套生产线,有关资料如下:(1)该套生产线总投资520万元,建设期1年,2019年年初投入100万元,2019年年末投入420万元。2019年年末新生产线投入使用,该套生产线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史前的玻利维亚城遗址有重达40吨的安山石。这些石头是在科帕卡巴挖的。科帕卡巴与玻利维亚相隔一个湖,距离约为90公里。考古学家猜测,这些石头是用芦苇船运到了蒂瓦纳瓦。为了证明这种可能性,实验者使用科帕卡巴的当地材料和传统造船术建造的芦苇船将9吨的石头运往蒂瓦
计算斐波那契数列第n项的函数定义如下:intfib(intn){if(n==0)return1;elseif(n==1)return2;e
WhatisMartin’soccupation?
SupposingyouareProfessorZhangofauniversity,writealetterinvitingProfessorWangtogivealecturetothestudentsan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