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职业资格
下列关于发明创造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发明创造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
2016-03-10
20
问题
下列关于发明创造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抵触申请可以用来评价一项发明的创造性
B、如果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并具有显著的进步,则一定具备创造性
C、如果选择发明是可以从现有技术中直接推导出来的,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D、如果某项从属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权利要求一定具备创造性
答案
B,C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四章第2.1节中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所述的,在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的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因此,在评价发明创造性时不予考虑。由此可知,A选项错误。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可知,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并具有显著的进步,则一定具备创造性,故B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四章第4.3节中规定,如果发明仅是从一些已知的可能性中进行选择,或者发明仅仅是从一些具有相同可能性的技术方案中选出一种,而选出的方案未能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由此可知,C选项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由此可知,每项从属权利要求都有其附加技术特征。当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其从属权利要求需要分别判断是否具备创造性。由于每项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不同,则会导致有的从属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有的不具备,故D选项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cH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专利法律知识题库专利代理人分类
0
专利法律知识
专利代理人
相关试题推荐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包括()。
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主体是()单位。
重复多次购买该企业的产品并向他人推荐的顾客属于组织的()。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家标准()。
某灯具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舞台灯具的中外合资企业,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产品60%以上外销欧美市场。产品有舞台灯具、建筑灯具、LED灯三大系列八十多种产品。为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该公司在2009年实施了方针目标管理。组织认为,对方
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
在审核过程中,收集信息的方法有()。
下列关于顾客满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记录控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记录的_______,以便在保存期限内检索到所需要的记录以提供证据。
甲公司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一种冷藏箱”,申请号为201020123456.7。某请求人针对该专利于2012年10月16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提交的证据为对比文件1至3。甲公司委托某专利代
随机试题
Forthelongesttime,Icouldn’tgetworkedupaboutprivacy:myrighttoit;howit’sdying;howwe’reheadedforanevenmore
PowerPoint是用于制作________的工具软件。
调剂的一般程序不包括
2011年1月,某市财政部门对A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如下问题:(1)处理剩余原材料,取得收入20000元,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2)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由一人保管。(3)伪造会计凭证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但尚不构成犯罪。(4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借款费用的是(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下称合作企业)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公务员应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庄严承诺和保证。()
IPSec,alsoknownastheInternetProtocol(71)________,definesthearchitectureforsecurityservicesforIPnetworktraffic.IP
A、 B、 C、 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