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生产家用电器并对外销售,其总部在北京市,产品主要销往全国各地,在北京、天津、上海、辽宁、陕西、四川、浙江、湖南、广东等省(市)均设有分支机构,假定各分公司之间没有内部交易。北京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如下(单位为万元): 甲公司在编制其财务报告时,下列各

admin2019-10-08  30

问题 甲公司生产家用电器并对外销售,其总部在北京市,产品主要销往全国各地,在北京、天津、上海、辽宁、陕西、四川、浙江、湖南、广东等省(市)均设有分支机构,假定各分公司之间没有内部交易。北京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如下(单位为万元):

甲公司在编制其财务报告时,下列各项不应作为北京分支机构的分部收入进行披露的有(    )。

选项 A、营业收入10000万元
B、利息收入2000万元
C、投资收益3500万元
D、营业外收入200万元

答案B,C,D

解析 分部收入通常不包括下列项目:①利息收入(包括因预付或借给其他分部款项而确认的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取得的股利收入),但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除外;②营业外收入;③处置投资时产生的净收益,但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除外;④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但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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