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2-08-12
24
问题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
A,B
解析
行为人所认识、意欲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客观事实不一致叫做事实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可以区分为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也称具体的事实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个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具体的事实错误主要包括对象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
对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主要存在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的争论。具体符合说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法定符合说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对于打击错误,具体符合说认为,由于客观事实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没有形成具体的符合,所以在案例中甲对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责任,对丙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故A选项正确。
法定符合说则认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的杀人行为也导致他人死亡,二者在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内是完全一致的,因而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故B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Z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国远洋货轮“亚历山大号”满载货物从S港起航,途中遇飓风,货轮触礁,货物损失惨重,但尚未实际全损。货主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委付通知。在此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国际私法中双边冲突规范的有:
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实施或协助实施一定的民事司法行为。请问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司法协助:
在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法制原则的是: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
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做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1999年5月1日在美国举行了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0年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A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0年5月20日后,A的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的实践中通过对下级法院类似案件的若干判决进行比较,从中选择出个别可供其他法院借鉴的案例,这种推理方法是下列哪一种?
根据法律责任竞合的一般原理,下列不属于法律责任竟合的情形是:
根据我国海商法对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某企业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哪些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以下属于来自系统外部的信息有()。
卫生宣传的特点是
铁路公司运送药品过程中,对该药品享有()。医药公司获得药品的行为属于()。
手工电弧焊作业场所中,电弧焊操作工人可能接触的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下列关于财产清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作为包装费用,计人其他业务成本。()
Theofficewillbeclosed()itisbeingdecorated.
A、Hewantedthebestservice.B、Hewantedhishairtobetrimmedquickly.C、Hejustwantedhishaircutthewayhelikes.D、H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