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dmin2008-11-28  33

问题 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我国所有的法律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
B、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时,我国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关于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主张,称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
D、按照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准据法

答案B,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涉外合同都允许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选项A错误。该条第2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选项B正确。在国际私法中,关于如何确定合同准据法有两种不同主张:统一论是指把一个合同看成一个整体,该合同中的一切问题都统一由一个法律支配。分割论是指把合同分割为当事人缔约能力、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不同方面,并对不同方面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选项C正确。特征性履行方法是国际合同的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确定合同准据法的理论。其实质是通过考察合同的功能,尤其是合同意图实现的社会目的,确定各种合同具有的特殊性质,即它的特征性履行,并最终适用与特征性履行人联系最密切的法律;选项D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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