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一间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甲享有70%的份额,乙享有30%的份额。该房屋因与丙的财产发生附合而形成附合物,该附合物为甲、乙、丙共有。甲曾就其70%份额向丁借款设置抵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因甲无力还丁的借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2019-03-11  30

问题 甲、乙为一间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甲享有70%的份额,乙享有30%的份额。该房屋因与丙的财产发生附合而形成附合物,该附合物为甲、乙、丙共有。甲曾就其70%份额向丁借款设置抵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因甲无力还丁的借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与丁之间的抵押无效
B、甲与丁之间的抵押有效
C、丁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附合物全部
D、丁的抵押权的效力只及于该附合物中甲之份额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物。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其份额所有权设置抵押,该抵押具有法律效力。抵押物因附合、混合、加工而成为附合物的一部分时,该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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