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发运一批青瓷器皿,以印有“清风牌办公用纸”的纸盒包装,交由乙公司运输,乙公司聘请了丙公司装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装卸工按照办公用纸的装卸方式装卸而损害若干件器皿。对此,应当就器皿损害承担责任的是( )。(2008年单项选择第36题)

admin2013-01-10  46

问题 甲公司发运一批青瓷器皿,以印有“清风牌办公用纸”的纸盒包装,交由乙公司运输,乙公司聘请了丙公司装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装卸工按照办公用纸的装卸方式装卸而损害若干件器皿。对此,应当就器皿损害承担责任的是(     )。(2008年单项选择第36题)

选项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装卸工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货运合同中托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问题。《合同法》第304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ll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案中,由于货物损坏实际上是因托运人甲公司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的,故不应由承运人乙公司承担责任,也不应由第三人丙公司承担责任,而只能由甲公司自担损失。可见,选项A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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