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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打算开旅行社,答应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还款。李某拿到5万元后并没有去开旅行社而是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张某知道后要求李某立即还款,李某声称还款的期服是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现在旅行社还没有开业还款时限未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打算开旅行社,答应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还款。李某拿到5万元后并没有去开旅行社而是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张某知道后要求李某立即还款,李某声称还款的期服是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现在旅行社还没有开业还款时限未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21-08-05
35
问题
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打算开旅行社,答应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还款。李某拿到5万元后并没有去开旅行社而是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张某知道后要求李某立即还款,李某声称还款的期服是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现在旅行社还没有开业还款时限未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2009年江西省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考真题)
选项
A、李某还钱的期限未到,李某可以不还钱
B、李某还钱的期限视为已到,李某应当还钱
C、李某还钱的条件未成就,李某可以不还钱
D、李某还钱的条件视为已成就,李某应当还钱
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在附条件中,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本题中李某开旅行社的这一打算是在客观上来说不确定的事实,故属于附条件,根据四十五条第二款可知,李某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应当还钱。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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