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2011年单选31)

admin2013-10-28  34

问题 依据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2011年单选31)

选项 A、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无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消灭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该条规定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该条规定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该条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至第68条均适用于双务合同(即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合同),故A项正确。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对于债权人可拒绝清偿的权利。先诉抗辩权适用于一般保证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Xi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