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2/1)

admin2021-04-01  27

问题 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2/1)

选项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就是通过法治实践活动,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平等地在法律中得到表达和体现,公平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二者是相吻合的。
    选项B说法正确:贯彻公平正义理念,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即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选项C说法错误:《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因此若要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必须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授权”一词意味着,一旦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下级人民法院就有权了,便可以随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可能会导致权力滥用。因而不能授权,对于每一个具体的案件,如果确实需要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并被核准才可以。
    选项D项说法正确:公平正义理念要求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既要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要参考其他社会规范,同时适当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妥善、恰当地解决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既要刑罚均衡,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与之相适应的刑罚,即刑罚个别化。故与公平正义理念要求处理的法理与情理关系是一致而非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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