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admin2013-06-13  34

问题 试述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选项

答案民事行为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情况。民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区别:着眼点不同。民事行为的成立着眼于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律构成因素,而在法律上视为一种客观存在;民事行为的生效着眼于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的有效条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判断标准和构成要件不同。民事行为的成立以意思表示的成立或者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则包括民事行为能力规则、意思表示自愿真实规定、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原则等。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着眼于表意行为的事实构成,此类规则的判断不依赖于当事人后来的意志;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着眼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发生的时间不同。民事行为具备法定构成要素即为成立,自具备法定生效要件时生效。效力不同。民事行为成立即生效的,当事人应受效果意思的约束,所负担的义务主要是约定义务,可能产生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违约责任,民事行为成立后不能生效或者被撤销或者在成立之后未生效前,当事人所负担的主要义务是法定义务,违反了这种义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主要是缔约过失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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