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姚某所承包的土地相邻,两人签订地役权合同,杨某在姚某的承包地上设定供水地役权,杨某每年向姚某支付5000元费用。下列情形中,能够导致该地役权消灭的有( )。(2010年多项选择第45题)

admin2013-10-26  37

问题 杨某与姚某所承包的土地相邻,两人签订地役权合同,杨某在姚某的承包地上设定供水地役权,杨某每年向姚某支付5000元费用。下列情形中,能够导致该地役权消灭的有(     )。(2010年多项选择第45题)

选项 A、杨某的承包地因泥石流被掩埋而灭失
B、姚某的承包地因泥石流被掩埋而灭失
C、杨某在付款期限届满后的合理期限内经姚某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姚某主张解除地役权合同
D、杨某在付款期限届满后的合理期限内经姚某一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姚某主张解除地役权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地役权的消灭事由。《物权法》第168条规定:“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据此可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此外,由于地役权需以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存在为前提,故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灭失的,地役权也应归于消灭。因此,选项AB也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Se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