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要论述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土地法。

admin2022-03-30  32

问题 请简要论述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土地法。

选项

答案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长久以来农业人口占社会的90%以上,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是解决农民问题,而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则是土地问题。所以自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之初即开始了土地革命,并随着革命政权的发展,建立起系统的土地法律制度。 第一阶段,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也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这是革命根据地土地法律制度的初创和初步形成时期。这一时期的土地立法最早开始于1928年的《井冈山土地法》,后经过《兴国土地法》发展,最后形成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并经过1935年《关于改变富农政策的决定》和1936年《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纠正前期的“左”倾错误,革命根据地政权的土地法律制度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革命根据地土地法律政策主要有以下几大内容。 第一,《井冈山土地法》:没收一切土地归政府所有、平均分配给农民使用,禁止土地买卖。 第二,《兴国土地法》:没收地主土地和公共土地,承认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承认土地买卖和租佃制度。 第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没收地主、军阀、豪绅、反革命分子以及富农的土地,没收富农多余的其他财产;分配土地原则为“地主不分提案,富农分坏田”;允许土地买卖和租佃。 第四,1935年《关于改变富农政策的决定》和1936年《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废除了对富农土地的没收政策。 第二阶段,抗日战争时期。这一时期为了扩大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阵线,对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政策有所缓和,颁布了一系列单行土地法规,采取了减轻封建剥削的政策。 第一,在土地所有权方面,除了已经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没收并分配的土地,其他的土地所有权状况不变,包括承认地主的土地权利。 第二,采取农民交租交息、地主减租减息的政策,协调阶级矛盾。 第三阶段,解放战争时期。这一时期,土地法律制度日趋成熟和完善,以《中国土地法大纲》为代表,其内容主要是: 第一,明确规定废除封建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以“耕者有其田”为目标。 第二,没收地主、宗教组织、旧国家机构以及学校、团体等土地,分配给农民所有,并且保证按照人口分配,不分性别或老幼在质量和数量上能够分得相同的土地。对富农只征收其多余的财产,也允许其参与分配。 第三,为了保证各地土地改革能够顺利执行,在各地由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和乡民大会及其委员会负责本地土地改革的执行。经过解放战争时期对《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执行,解放区在1949年基本实现了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以及“耕者有其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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