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甲、乙、丙三位仲裁委员组成的合议制仲裁庭在仲裁一合同纠纷案件时,首席仲裁员甲认为应认定合同无效,仲裁员乙认为应解除合同,而仲裁员阿则认为应继续履行合同。则本案应( )。

admin2010-02-03  29

问题 由甲、乙、丙三位仲裁委员组成的合议制仲裁庭在仲裁一合同纠纷案件时,首席仲裁员甲认为应认定合同无效,仲裁员乙认为应解除合同,而仲裁员阿则认为应继续履行合同。则本案应(    )。

选项 A、按照甲某的意见作出裁决
B、重新评议后作出裁决
C、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重新组成仲裁庭后作出裁决

答案A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仲裁庭无法达成多数意见时的处理方式。根据《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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